沈帥青:競爭法生效 小店真的受害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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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5/12/16 08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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競爭法本為保護中小企,但近日實施後,因掀起連鎖店減價促銷,卻被指害了小店。小店面對的挑戰加大,但競爭法豈能走回頭路?小店要突圍,就不能再單靠賣得平取勝。

港人渴求多年的《競爭條例》,終在本周一正式生效,新法保障中小企免受大企業欺壓,本來應該贏來一片掌聲,但實際卻不似預期,反而惹來公眾擔心小店的生存更受威脅,尤其是一眾售賣手機的小店,近日叫苦。

原來過往大型連鎖店售賣貨品,在定價時受到供應商所規限,不能動輒大劈價促銷,大多加送禮品等;但至於小店,除了會售賣平價的水貨外,就算是遭供應商指定售價的行貨,亦可用不少「走罅位」手段減價。例如不少人光顧小店買電子產品,也曾有獲發兩張單據的經驗吧?一張標明正價,另一張則寫上銀碼較細的真正交易價,陽奉陰違之下,小店貨品的價錢,可較連鎖店便宜一大截。

但在競爭法實施後,供應商若再指定售價,將有操控價格之嫌,於是連鎖店紛紛「鬆綁」,在定價時可像小店般自由,一時之間不少連鎖店相繼劈價,部分手機型號減價過千元,甚至賣得比部分小店更便宜,殺小店一個措手不及。

對於小店來說,本來坐擁極大的價格優勢,只要售價廉,不愁連鎖店獨佔市場,但如今連鎖店一樣減價,小店的價格優勢就不再明顯,陷入流失消費者的危機。有電子界業者更稱,擔心在數月之內,有3至4成的手機小店倒閉。

是否如此風聲鶴唳?固然尚待時間考證,但此事亦同時反映,過去連鎖店一直大有減價空間,只是受指定售價「作怪」所限,令港人捱貴貨多年,如今競爭法迫令指定售價消失,物價降了,對消費者始終是福,又怎可能因此而走回頭路,讓全世界繼續捱貴貨?

且小店的盈利空間雖然受到擠壓,但並不代表失去生存空間,小店要與連鎖店競爭客戶,未必就是輸!例如在價格方面,縱使連鎖店大批入貨,或得到較低的批發價,但小店則在成本方面有優勢,不少小店位處樓上舖、非最旺地段舖位,租金成本較低,要鬥低價,未必就會輸予連鎖店。

又或者如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胡紅玉所言,小商戶若要有更具競爭力的成本價,就更加要組織起來,動用集體入貨等手段,進一步壓低從批發商取貨的價錢。

更甚的是,小店要取勝,就不能再像以往般單靠賣得平,更是要拓展其他方面的優勢。論商譽,連鎖店的名氣固然遠超小店,但亦因是大集團,經營手法標準化、彈性低,小店也有可突圍之處。

其一可比拼服務質素。連鎖店的店員,為顧客所帶來的服務,往往就是為消費者快速完成付款程序、介紹產品基本功能等,但在小店之內,店員尤其是小店東主,相較起來更是具有知識優勢,其從選擇入貨、處理訂單等,往往一腳踢,對行業更抱有熱情、更加了解,清楚知道將有哪些新貨品、哪款型號的性價比最高等。這就看小店是否能發揮所長,為顧客提供詳細有用的產品資訊之餘,更能向不同的顧客,推介最適合其使用的產品,成為吸客的招數。

其二,要善用互聯網,因這是小店尋找機會的好地方。雖然連鎖店一樣可辦網購,但單是建立系統,往往已是程序複雜,小店彈性則大得多,透過Facebook、Instagram等,已可開網店,或利用社交平台作推廣,此無須多大成本,且要更新價格、選擇哪些貨品進行促銷,亦能夠快速更新資訊。在接觸面無限廣闊的網上世界,可以成為小店增加額外銷售渠道的利器。

本港不少商品如手機、波鞋、首飾等,過去定價皆受控制,如今因競爭法而脫去束縛,有望減價的商品或愈來愈多,這是消費者所樂於看到的畫面,至於小店面對新的競爭,不再是賣得便宜就有客源,如何留住顧客,關鍵在自身本事的發揮了。

撰文 : 沈帥青